三一重工告美国总统,三一重工告美国政府
事实上,早在9月12日,三一重工就已将美国外交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告上法庭。检方的理由是被告的行为违法且未经授权。向文波:起诉奥巴马的是三一集团,不是三一重工(10-18) * 三一重工:拉尔斯项目禁令动摇了企业赴美投资信心(10-18)。三一重工起诉奥巴马的风电项目发生在2012年,这不仅是当年奥巴马否决的唯一项目,也是21世纪以来美国总统否决的唯一一个在美外资项目世纪。
但不能为了坚固而盲目加料,因为这样会使起重机变重,影响吊装效率。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吴先生,如果我们打不赢这个案子,三一重工接下来会做什么?
1、三一重工告美国总统
美国对外执法管理的随意性在本案中得到充分暴露。其他潜在的中国投资者,已经在美国投资的中国投资者,看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想,选择美国计划吸引什么?我想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投资者看到三一风电遭受如此完全随意的损失时会作何感想是可想而知的。
2、三一重工告美国政府
也就是说,这一判决并不能改变奥巴马签署的总统令的实际效力。三一重工仍无法继续运营被禁的子电厂项目,仍无法摆脱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指控,无法迫使CFIUS撤销已作出的裁决。三一集团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2012年8月,在收到CFIUS的禁止令后,三一集团向中国外交部和商务部报告了相关事项。
3、三一重工告奥巴马
该判决的第三个亮点是,CFIUS针对三一重工风电项目发布的各项命令,不会因为奥巴马总统命令的发布而自动逃避法院的审查。作为工程机械行业的领军企业,三一重工总裁项文波认为,三一重工基于对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确定了两大核心能力:一是一切源于创新;第二,一切源于服务。三一集团:史无前例的针对奥巴马的诉讼将难以获胜(10-18) * 三一声称被迫高调起诉奥巴马,并将于11月28日(10-18)开庭。
4、三一重工告奥巴马赢了吗
首先,主观上我们没有妨碍美国国家安全的动机。三一重工在美国的投资是一种长期行为。如果我们做任何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情,就会损害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我们说化学理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效应,叫做激冷效应。奥巴马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外国投资者的信心,动摇了他们对美国投资的热情。这样,在当前美国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但所有理性的美国人、美国媒体、美国企业都会对此做出客观评价。
今年10月1日,我们的Ralls项目因为站不住脚的原因被封禁。我们不得不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提出申诉,将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列为共同被告。我今天召开这次媒体沟通会的主要目的是介绍一下有关情况。